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加蓬概况政策法规专题调研中加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投资信息 >  投资项目招商 >  正文

奥文多和让蒂尔港私有化
2007-07-04 10:14  文章来源:驻加蓬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根据加蓬私有化委员会公告,由于加蓬港口投资及管理公司(SIGE-PRAG)对加蓬奥文多和让蒂尔港经营管理不善,加蓬政府决定对上述两个港口的经营和管理权采用转让的方式进行私有化。

  其转让涉及:
  
  1) 奥文多港口的栈桥及附属用地(详情请见相关文件);
  
  2) 让蒂尔港的商业港口及附属用地(详情请见相关文件)。

  被转让公司可在25年内对港口进行独家经营,其经营范围为:
  
  - 对入港船只进行接纳;
  
  - 对接纳区内的运作进行调度;
  
  - 为入港船只提供服务(引导、牵引、装卸)
  
  - 帮助船长和船员对入港船只进行移动;
  
  - 对接纳区内的设施进行运营、复原、维护、翻新和扩展;
  
  - 与OPRAG经营相关的各种活动。

  除投资者目前已在利伯维尔和让蒂尔港从事相关商业活动外,其余投资者或投资团不但须具备港口管理经验外还应具备相关财力。

  有意者可向私有化委员会购买标书(招标规则、转让协议),标书价值1 500 000非郎(500非郎约为1美金)。

  招标者除应至少持有转让公司51%的股份外,还保证公司战略、运作方向为:
  
  - 为上述两个港口客户提供有质量的服务;
  
  - 确保上述两个基础设施的经营具备盈利性。

推荐给朋友 打印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加蓬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