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洲工商业法规一体化组织(OHA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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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5-19 09:03 |
非洲工商业法规一体化组织成立于1993年10月17日。当时,有关成员国在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港签署了工商税务一体化协议,简称OHADA协议。目前,该组织有16个成员国,主要是非洲法语国家,同时也包括葡语国家几内亚比绍,西语国家赤道几内亚。另外,民主刚果、马达加斯加、吉布提、加纳等国正在积极申请加入该组织。根据该组织的原则,所有非盟成员国均可自由申请加入非洲工商业法规组织。
加蓬自今年初起,担任该组织2003年度主席,任期至2004年2月。该组织的宗旨是为在非洲国家内的投资提供法律保障,在工商领域内更好地实现地区一体化;为适应这一需要,OHADA协议要求各成员国根据各自的经济现状实施统一的“工商法规”,也就是“统一行动纲领”。同时,也要求各成员国提倡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在执行工商合同中出现的争议。OHADA协议条款优先于各成员国的国内法规。
目前在该组织成员国内投资的企业均需按照OHADA协议的有关内容规范其商业活动,如公司章程、税收、会计、审计、仲裁等。
非洲工商业法规一体化组织内设四个机构:1、财政和司法部长会议,是核心决策机构;2、司法和仲裁院(设在科特迪瓦首都阿比让),该机构具有司法和仲裁能力,负责解释和执行各成员国已达成协议的“统一行动纲领”。该司法和仲裁院由7名法官组成,由部长会议提出候选人,选举产生,任期七年可连任一次;3、常务秘书处,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处理日常行政事务;4、地区高等司法学校,设在贝宁的波多诺伏,长年负责培训法官和其他司法助理人员。
该组织的费用由各成员国分摊,交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管理,其它国家特别是法国也提供一些资金,供该组织使用。
为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建议凡是来加蓬和该组织成员国投资的中国企业,应认真研究OHADA协议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
驻加蓬使馆经商处
200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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