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入境管理法 |
|
| 2002-03-14 13:21 |
加蓬因政局稳定,在中西非地区国家中经济首区一指,所以吸引了大批外来劳工和移民,特别是周边诸如喀麦隆、刚果、赤几等国家外来人口。外来贫困人口增多给加蓬社会治安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近两年年刚果(布)战乱不断,大量难民涌入加蓬,其中不乏携带武器者。鉴于这种情况,加蓬政府自1998年底后加大了对外来人口的控制力度,赋予移民局权力从严加强出入境管理。机场、港口、边境等关口都有移民局人员严格执法。
我国公民欲来加蓬,须至加驻华使馆申请办理入境签证(加驻华使馆受理后仍须报请加移民局核准发放登记号)。
进入加蓬后继续长期逗留,仍须至移民局申请办理签证延期;我国公民申请办理在加的长期居留权,须向移民局申请办理为期两年的居留证(在加蓬开办公司注册法人必须持有居留证),费用约为230万非郎。
我外交人员及我援加蓬项目专家(加蓬政府有关部门认为我贴息贷款项目不属于政府经援范畴,目前此事正在交涉之中)可享受外交部颂发为期一年的礼仪签证。
|